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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两处土地资产租赁信息公告
2021-11-19 10:10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现有两处土地租期即将到期,按照《关于印发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资产出租管理制度的通知》(南交资发[2021]209号)的出租方式,可以采取协议出租的方式出租,现将租赁信息公告如下:


序号 资产名称 位置 租期 月租金(元) 特殊事项
1 凤江路剩余土地 凤江路与燕墩路交接处环卫站旁 5年 前三年月租金5800元,第四、第五年月租金6064元 该土地规划属于绿化用地范围,土地未办理划拨手续,未确权,属于国有资产,原承租人利用土地开展餐饮业经营。原承租人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续租权。
2 七一总渠土地 东葛路127号广西公安厅交警总队对面 3年 15190 该土地的用地性质是公益用地,土地未办理划拨手续,未确权,属于国有资产,该土地不可搭建永久性建筑物,仅可作为停车场出入通道、消防通道、广场(须配比一定绿化)、临时管理房等合法管理使用。该土地位于鑫凤置业开发建设的天筑鑫城楼盘正门前,一直是天筑鑫城住户作为出入通行必经通道和安全消防通道使用。
 
        一、以上资产为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当前待出租土地信息,承租人须为合法存续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二、未经同意擅自利用土地及土地上建筑物开展整体转租和出现任何经营行为或抵押承租土地的。

        三、有意向租赁土地的意向人,请在公告期内向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提交租赁申请。

        四、若出现有多个租赁意向人的情况,原承租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

        五、公告期:2021年 11 月 3 日至 2021年11 月8 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资产经营部 韦工  17677197194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