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意向投标人征集公告(邀请招标)
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新能源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项目为专项债资金项目,作为公司非财政项目推进,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提出资格申请,我公司将从报名单位中择优邀请不少于3家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建议书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投标。
1.项目概况
1.1基本情况
拟投资产业园用地面积188544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279232平方米,其中标准厂房面积4487347平方米,其他配套设施面积791885平方米。配套市政道路5条。
1.2项目建议书编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预算:69万元。
1.3资金来源:项目业主多渠道筹措
1.4报价方式:下浮系数报价
1.5合同方式:浮动系数价格合同
1.6工期:30个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2投标人须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完成备案。工程咨询业务专业包括:(十七)建筑;(十八)市政公用工程。工程咨询服务范围包括:项目咨询;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 报名要求
3.1申请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事业独立法人资格。
3.2申请人必须为生产或经营满足本次招标需求的供应商。
3.3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4.1营业执照复印件
4.2资质证书复印件
4.3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及资格证书复印件,人员要求:
岗位 |
人数 |
资格要求 |
项目负责人 |
1 |
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类工程咨询师及副高级及以上(含副高级)技术职称。 |
4.4 序号4.1至4.3所需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齐全的一套资料要求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文件,纸质版要求一式四套。
5、其他
本项目的中标人后期需支付招标人委托中介招标代理费,预估合计6210元。
5.1招标代理费 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及桂价费[2011]55号文规定,并以中标金额作为基数 进行计算并下浮40%计取。
报名时间为2022年 7 月 21 日至2022年 7 月 28 日止。凡符合本公告条件申请人请于2022年 7 月 28 日18:00前(以送达时间为准)将报名材料提交至南宁市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一楼404室。
联系人:黎工,联系电话:0771-5827761,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江北大道凌铁段20号404办公室。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2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