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临港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号路(20号路-经11路)征地内分测量委托公告
各相关单位:
根据项目建设需要及《南宁市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办法》(南府规〔2023〕24号)要求,我公司将开展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临港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号路(20号路-经11路)征地内分测量委托工作,为通过公开渠道公平公正地选取优质合作单位,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参加该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临港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号路(20号路-经11路);
项目基本情况: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临港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号路(20号路-经11路)已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征地面积10.9931公顷;
委托内容:南宁临空经济示范区临港科技产业园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2号路(20号路-经11路)征地内分测量。
2、委托预算:根据江南区自然资源局核发的土地征收预公告江府征预〔2025]3号,征地内分测量预估约1932个点,根据《测绘工程产品价格》(国测财字[2002]3号文),极坐标细部点测量单价为60元/点的标准收费,征地内分测量预算费用为115920元。以上工作量为预估工作量,具体以实际工作量为准。
3、委托事项结算价款最终以财政部门审定的为准。
二、资格要求
具有独立的国内法人资格,具有工程测绘资质。
三、需提交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报价函(各单位按下浮系数进行报价;有效报价范围:0%≤下浮系数≤100%),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工作安排方案(包含但不限于拟投入人员、服务质量、提交成果的时间等)
3、以上报名材料提供两份纸质版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并将盖章所有资料彩色扫描为一个PDF格式的电子版同时提交。
四、评分办法
报名截止后,经审查符合报名资格要求及有效报价的报名单位按我单位相关制度报本单位领导(或本单位经营班子会)审定:
序号 |
评选名称 |
评选要素 |
备注 |
1 |
报价(满分60分) |
以所有报价单位有效报价的最低值作为基准报价,报价单位有效报价高于基准报价的,每高于1%扣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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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业绩(满分20分) |
近三年至今每有一个类似工程业绩的得5分,本项最高得20分。 |
以合同复印件、中标通知书为准 |
3 |
方案(满分20分) |
方案优秀得15-20分,良好得10-15分,一般得5-10分.差得0-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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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报名材料送达地点及截止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 3月10日18:00前,报名地址:南宁市青秀区通达东路1号-1号楼11层。
南宁交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024年3月5日
(联系人:邓工 5827849)